Saturday, May 9, 2009

昨天(8/5)

昨天~
我又去槟城拉~
昨天特地去不知道叫什么名的地方吃Laksa~
哈哈~
好吃的叻~
我在车上玩魔术方块~
竟然给我转出同样颜色的一面~
哈哈~
然后就去Qu33nsbay啦~
一去到那边~
我们就去买戏票啦~
那个人竟然不相信我是children(那我也不是啦)~
哈哈~
我们去看X-man..
好看..紧张的叻..
看后~
就去买衣服~
哈哈~
爽到~

2 comments:

  1. haiz整天去滨城的你,嘛爽咯,还小啊,看
    X-MA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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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看X-man小咩??
    你自己去看啦..
    小孩子都不可一看的..
    一定要13岁才可以看的叻..
    死鬼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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